一、背景
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是年产60万吨的生产煤矿,同时也是黑龙江省地方煤矿第一个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矿井。煤矿年涌水量80万立方米,按照国家非常规水源统一调配要求,实施矿井水综合利用是企业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2023年双鸭山市以全省矿井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以实施合同节水为抓手,落实“节水优先”,强化“两手发力”,敢于先行先试,2023年率先在双鸭山市宝清县签订首个矿井疏干水合同节水项目,推动黑龙江省合同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双鸭山市水务局深入企业,主动作为,通过前期比选各方,迅速促成了天津芬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合同节水方式升级改造宝清县双柳煤矿矿井水净化水厂,并延伸建设双柳煤矿洗煤厂污水处理设施。合同节水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净水厂增设容积为2000立方米竖流沉淀缓冲罐2个、设立化验室1间、化验设备1套、洗煤厂污水回用设施1套。
企业之间签订合同节水项目,合同期8年,总投资500万元。合同前期以节约的矿井水外排水资源费、矿区生活水费和洗煤厂污水回用的附加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后期按约定比例分成。项目建成后,年节水量可达70余万吨,节约费用约120余万元,项目在合同期将产生节水效益及附属经济效益约1000余万元。
宝清县双柳煤矿合同节水项目由天津芬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次性投入500万元,其中净水厂投入资金260万元,洗煤厂污水回用设施投入资金240万元。合同约定年节水量为70万吨,效益分享期内前4年,乙方享有100%的项目效益;第5—8年分别按甲乙双方2:8、3:7、4:6、5:5的分配比例分享收益。该合同节水项目正常运行后,将实现矿井疏干水及生产污水零排放,处理后的矿井疏干水主要用于井下生产、矿区生活、绿化及洗煤厂生产用水等。合同节水项目按330天计算理论节约费用为:节约矿井疏干水外排水资源费0.35元*70万立方米=24.5万元/年;节约矿区生活及绿化水费6元*200立方米*365=43.8万元/年;节约洗煤厂水费6元*300立方米*330=59.4万元/年;合计年节约水费为127.7万元。按照理论值计算,投资500万元,每年节约水费127.7万元,约4年收回成本。可通过此合同节水项目产生节水效益及附属经济效益8年*127.7万元=1021.6万元。
三、节水成效
双鸭山市在推进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中引入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是促进合同节水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方式,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在全省打造矿井疏干水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