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包头市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常规水资源取用水量已接近可利用总量。随着城市公共供水规模的逐年增加,年度黄河取水量超分水指标1亿立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制度保障
开展《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印发《包头市落实“四水四定”工作行动实施方案》《包头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编制印发《包头市再生水配置利用规划(2023—2025年)》,对推进再生水利用从政策制度、配套设施建设、激励管控等方面作出部署。
(二)加快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在完成《包头市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中5个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确定再生水建设项目16项。其中实施生活污水处理项目4项;实施工业污水处理及再生水深度净化厂项目4项;实施城区再生水管网项目7项;实施数字水网项目1项,建成后将实现水资源管、供、用、排全流程、全要素监管。
(三)建立再生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污水资源化利用重大工程及试点项目的支持。通过市、区两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积极争取专项债、专项资金等方式,累计完成投资7.78亿元。
亮点: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是包头市新增水指标的又一来源,其综合利用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最好体现,通过项目实施,包头市可构建“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全市大循环”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实现工业用户再生水和黄河水双水源供水,打造保障高质量发展安全用水需求的“包头模式”。
三、节水成效
通过新建青山装备园区、九原工业园区、稀土高新区等4座兼具污水处理和深度净化功能的高品质再生水厂,实现再生水“分质供水”。实施16项再生水工程,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7.85万立方米/日,再生水深度净化能力达到16.35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供水能力30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回用率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