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2023年唐山成为全国首个唯一的企业节约用水信用评价试点。试点经验成功入选“乐水杯”“2023年基层治水十大经验”。《唐山市“信用+节约用水”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入选全国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
二、经验做法
(一)建立健全节水信用机制。印发了《唐山市企业节约用水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唐山市企业节约用水信用修复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评价标准,为开展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搭建节水信用评价监管平台。建立了“采信、建信、评信、用信、反馈”的企业节约用水信用管理闭环机制,实现用水信息归集共享、评价模型自主建立、评价结果自动计算和自动分类、监管案例反馈等功能。
(三)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库。以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采集计划用水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企业用水信息档案库,通过数字模型,分析用水结构、衡量用水水平,规范企业用水等方面的行为,引导企业自觉节水。
(四)开展全流程在线评价。按照用水户申报、县级核定、市级审查的流程,完成采信、评信、用信等环节。通过定性与定量判析的模式,对管理对象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评价等级结果。2023年,组织对全市2265家企业进行信息注册并开展评价,评出A级46户、B级2206户、C级13户。
(五)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可直接从系统中查看用水户基本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提高节水监管效能。
三、节水成效
提升节水的内生动力,对于评价为A级的企业,适当降低检查抽取频次;优先配置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评价为C和D级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切实发挥信用结果的应用效能,倒逼企业重视节水制度落实。促进企业在评价过程中,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及时改进,自觉关注节水工作、落实节水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