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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三角地区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太湖局全力推进太湖流域片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
时间:2024-03-15 来源: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一、背景

太湖流域地处南方丰水地区,降水较为丰沛,水污染严重,长期以来节水水平与国内缺水地区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开展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是太湖流域贯彻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和节水优先方针、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促进流域节水减排、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探索创新强指导。联合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印发《推进太湖流域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南方丰水地区、水污染较严重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提质增效。积极引导东南诸河地区参照太湖流域的做法,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落实。深入太湖流域两省一市调查研究,赴江苏省苏州市等8个地市、湖州市长兴县等11个县区以及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等34家节水载体现场调研,了解节水型社会高标准建设的进展、困难以及意见建议,找准发力点推动《指导意见》落实见效。三是聚焦发展攻坚抓突破。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探索研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一致性用水定额标准体系,联合两省一市印发工作方案,努力发挥示范区用水定额在推动用水方式转变、提升社会用水效率方面的作用。四是搭建交流平台促共进。深化拓展流域片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交流,连续两年举办会议培训,有针对性地遴选节水载体建设、再生水利用、合同节水管理、农业节水减排等典型用水单位交流经验做法,加强省市间、行业间互鉴共进。

三、主要成效

2022年太湖流域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28立方米(低于全国44%),人均综合用水量395立方米(低于全国7%),以全国10.5%的用水量支撑了全国18.7%的GDP和11.3%的人口。截止2023年,太湖流域片节水型社会达标率68%,太湖流域片各省市均已全部提前完成2025年40%建成率目标,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建成率分别为87%、84%,位于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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