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01-11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安排部署,河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根据各市水利(水务)局申报情况,我厅对2020年度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进行了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定州市、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行唐县、井陉县、围场县、隆化县、怀安县、沽源县、海港区、抚宁区、北戴河新区、遵化市、滦南县、大厂县、安次区、清苑区、高阳县、蠡县、曲阳县、博野县、望都县、海兴县、东光县、冀州区、安平县、枣强县、巨鹿县、隆尧县、平乡县、新河县、沙河市、魏县、曲周县、峰峰矿区、永年区等37个县(市、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通过省级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月11—15日。

联系方式:0311-85185673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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