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度重视节水监管工作,旨在通过查问题、督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从严从细管好用好水资源。2月,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河北省2023年“节水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划分检查准备、市县自查、省级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开展节水监管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省级现场检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有效规范了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节水监管行为,提升了节水管理水平。
编制指导手册,细化工作要求。省水利厅组织编写了《2023年河北省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手册》,系统谋划了全年节水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细化节水监管各环节的内容要求和工作标准,进一步明确具体分组、监管地点、监管对象以及监管事项等内容。
组建检查队伍,保障工作开展。省水利厅依托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滦河河务事务中心、大清河河务中心、南运河河务中心、子牙河河务中心,并邀请有关节水专家组建省级检查组,为确保2023年节水监管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的基础。
召开培训会议,提高监管能力。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结合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要求,对主要监管任务进行了详细解读,让监管人员熟悉检查流程。同时针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用水单位不同监管重点,找准侧重点,明晰共同点,确保监管的准确性。
开展现场检查,提升管理水平。省检查组围绕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节水评价、节水设施“三同时”等各项节水制度落实情况对全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开展监督管理;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直管用水户监管全覆盖;县级对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实。此次监督检查共发现计划用水管理不严格、水平衡测试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建立原始用水台账、分级计量设施不完善等方面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市、县(区)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全省节水监管行动的开展,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推进形成节约用水的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