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资源先天不足,属于典型的资源性缺水省份,建立节约用水协调机制,深入推动全社会节水,是河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方针和党中央节水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生动实践,也是推动解决全省水资源短缺问题的必然要求。截至目前,河北省缺水地区省、市两级已全部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高规格节约用水协调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统分结合、协同联动的节约用水工作格局。
为更好发挥节水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4月14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河北省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将原来由省水利厅厅长任召集人的厅际协调机制升格,明确河北省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水利厅厅长任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19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省级协调机制建立后,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节水优先”方针,加强工作会商,强化协作配合,深入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
省级协调机制建立后,全省各市尤其是缺水地区的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紧跟步伐,积极协调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的市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水利部门协调推动各行业共同开展节水的局面逐渐形成。为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平台作用,各成员单位共同建好用好协调机制,唐山市、衡水市、邯郸市以及辛集市已经组织召开全市节约用水协调机制工作会议,聚焦2022年节约用水重点工作,推动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重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河北省将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凝聚各方力量,严格节水管控措施,规范各行业全领域节水,有力有序推动节水行动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高质量完成,促使河北节水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