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版《用水定额》发布实施
时间:2021-12-17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用水定额》系列标准(DB13/T1161-2016)进行了全面修订,经省政府同意后,12月1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2021年第51号通告发布了《工业取水定额》(DB13/T 5448.1-2021——DB13/T 5448.14-2021)、《农业用水定额》(DB13/T 5449.1-2021——DB13/T 5449.2-2021)、《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DB13/T 5450.1-2021——DB13/T 5450.3-2021),将于2022年1月13日起正式实施。 

2021版《用水定额》充分考虑了省内经济结构、水资源条件、用水总量和效率指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针对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采取了从严制定原则,具有较好的覆盖性、合理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基本建立了全面系统的用水定额体系,与全国及邻近省份相比,各行业定额值整体处于严格或中等略先进水平。 

2021版《用水定额》覆盖了河北省主要用水行业和主导产品。在农业方面,覆盖种植业灌溉面积的82%,在工业方面,覆盖工业行业用水量的95%,在建筑业方面,覆盖建筑业行业用水量的80%,在服务业方面,覆盖服务业行业用水量的90%,高于国家要求的80%、80%、50%、80%以上。 

2021版《用水定额》在工业取水定额、农业用水定额、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大类基础上,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了19个标准,共涵盖946个产品1099项3281个定额值。其中,工业取水方面,分为火力发电、钢铁企业等14个标准,新增产品472个、修订产品177个、删除产品177个、保持不变产品124个,修订后共773个产品(种类)842项用水定额。特别是明确了将非常规水和水产品作为取水水源,提出的取水量计算方法,体现了对使用非常规水的鼓励。农业用水方面,分为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和养殖业用水定额2个标准,新增产品68个,修订产品23个,保持不变4个,修订后共95个产品(种类)159项用水定额。特别是增加了每项用水定额的先进值,充分考虑了播前和压盐等附加灌溉水量,制定了“冬小麦+夏季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提出并确定了不同降水条件下各类灌溉方式的定额值。生活与服务业方面,分为居民生活、服务业和建筑行业用水定额3个标准。新增产品33个、修订产品39个、删除产品12个、保持不变产品6个,修订后共有78个产品(种类)98项用水定额。特别是增加了每项用水定额的先进值,对服务业进行了合理的分类,使用查找更加方便,明确了将再生水作为取水水源,在机关用水定额中探索了“装配式”用水定额的应用。 

2021年版《用水定额》将成为河北省涉水规划、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节水载体创建和节水监督管理等各项管水控水的新量化标尺,是指导各行业开展节水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对于强化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等路径、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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