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印发《承德市节约用水条例》
时间:2024-08-12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承德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布,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五章三十一条,分别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水情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作出了相关规定。《条例》对承德市制定用水计划并实施用水定额管理、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规范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对加强行业节水、完善非常规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水资源利用、坝上及接坝地区节水及用水企业等方面以及对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下一步,承德市将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市级协调机制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有效实施;持续抓好《条例》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节水,持续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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