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河北省沧州市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锚定目标、狠抓落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贯彻2024年河北省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全力以赴推动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3月5日,沧州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2024年地下水、地表水、非常规水和外调水状况,确定了2024年度计划用水指标,积极开展2024年度计划用水下达工作。
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明确计划用水管理责任,计划用水实行分级负责;明确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全部下达用水计划;科学核定计划用水指标,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本区域可利用水量,制定年度计划用水指标,严禁超市级下达的计划用水总量和地下水总量分解计划指标,严禁挤占农业、生态和供水企业用水分解计划指标,从严核定地下水指标要综合考虑地下水实际用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逐步加大非常规水比例,遵循非常规水利用量逐年增大的原则;按需预留计划用水指标,在本级预留了一定量的计划用水指标。
用水户用水计划核定要求。严格取水许可用水户用水计划;依法下达管网内用水大户用水计划;按规定核减用水计划,用水单位超用水定额且逾期未改正的、用水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和产品或者设备本具备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条件而不利用,或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核减其年度用水计划;综合考虑用户需求,全面考虑用水户用水需求,充分考虑企业停产、限产或扩大生产规模等状况,合理确定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切实加强过程监管,用水计划下达后,建立用水计划下达台账,对实际用水量达到计划用水量90%的用水户进行及时预警;对超过30%的,督促、指导用水户开展水平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