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节水设施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程序
时间:2023-10-09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衡水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了《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明确将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列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事项之一。
《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验收程序首先依托“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料审查,资料合格后再参加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组织的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系统生成《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意见书》并推送给申请人。
此前已实现节水设施设计通过“衡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备案。此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验收通过《管理办法》予以明确规定后,规范了全市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程序,实现了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全流程闭环管理,不仅对项目单位节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更是将节水优先方针贯穿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节水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下一步,衡水市将继续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节水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源头保障水资源集约利用,为全市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