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印发《2022年开展节水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0
来源:河北省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水务局制定并印发《2022年开展节水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检查重点,一是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建设节水设施要求的,或者建设项目擅自停用节水设施的;二是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三是建设项目未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求的。
《方案》明晰检查方法,一是各县水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管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反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对所有辖区内的建设项目做到一项目一档案,内容应包括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核准证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事人员授权委托书、节水方案、项目平面图,节水设施建设情况等内容;三是对未按照建设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项目应依法立案,经立案处罚后依然未进行整改的,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
《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水务局、社发局要加强《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不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对管辖范围内建设项目逐个进行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在2021年的工作基础上,加强与发改、审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获取新的建设项目台账,2021年已检查的项目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度,确保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