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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印发实施
时间:2024-10-18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9月18日,新修订的《东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三年。
此次修订是适应今年颁布实施的《节约用水条例》,按照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新规范和相关通知要求,结合东莞市水资源状况和节水工作实际,在2019版规定基础上进行的修编和完善,将进一步有力促进东莞市健全完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城市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加快高质量发展。
自2013版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东莞市节水工作迈上快车道,全社会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逐年下降,全社会节水意识和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东莞市先后获得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区)、国家节水型城市、广东省水效领跑者城市等荣誉称号,节水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