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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开展全市节约用水管理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3-02-01
来源:广东省水利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汕头市节约用水等工作的管理,2023年1月5—17日,汕头市水务局组织调研组先后到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区县节水资金支付、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节水型载体创建等情况;就有关工作与各区(县)水务部门进行了交流,并结合实际给予指导:
一、抓紧落实节水专项资金支付
为做好节约用水资金保障工作。通过加强指导,有关区县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转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提前谋划,积极推进,切实做好节水项目实施、预算计划执行、资金管理等工作,按时完成节水专项资金支付。
二、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
汕头市2023—2025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目标为:濠江区在2023年做好收尾完善工作;潮阳区、潮南区分别在2024年、2025年完成创建。通过加强指导,各有关区积极推进,制定本辖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将节水社会达标县建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形成政府统筹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
通过加强指导,各区县加快推进节水型载体,尤其是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的建设,力争2023年全面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创建任务。同时,各区县要积极探索节水型载体向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载体迭代升级的途径,通过推进再生水利用、雨水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全面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