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郑州巩义段 曲帅超 摄
徐端(1754—1812),清代河道总督,字肇之,浙江德清人,是清代中期治河有成就人物之一。《清史稿·徐端传》这样评价:“端治南河七年,熟谙工作。苇柳积堤,一过测其多少。与夫役同劳苦,廉不妄取。”这是对他丰富治河经验的褒奖,是对他为政清廉、洁身自好的真实写照。
谙熟河务,治河有法
徐端的父亲徐振甲,乾隆年间曾在江苏清河任知县。这个时期,黄河决口频繁,运河淤积日益严重,影响了漕运的安全,治理任务颇为繁重。所以,徐端从小就全面接触了治河的事务,而且好学。据《徐氏宗谱·十世》介绍,徐端随父亲在清河任职时,经常向治河的兵吏请教河流疏导之法,这为他以后担任河道总督,治理黄河、运河打下基础。
嘉庆九年(1804年),徐端任护理东河河道总督,开始了治河生涯。九年冬,徐端同尚书姜晟前往清口巡视,见漕船因水浅不能顺利通过,便提出引河的办法,分河水入洪湖,使清口畅通,保障了漕运的畅通与安全。为此,朝廷提拔其为河道总督。面对乾隆、嘉庆年间黄河下游河槽日益高仰,黄河入海尾闾泄流不畅、决口不断、摆动频仍的复杂治河形势,徐端在嘉庆十年(1805年)任南河总督时,提出疏浚黄河入海尾闾的主张。嘉庆十二年(1807年)春,朝廷加封徐端太子少保,这是对他的最高嘉奖。
徐端还编著堪称清代河工技术文献“双璧”的《安澜纪要》《回澜纪要》。这两部专著主要汇集有关黄河日常修守、汛期防护及应急抢险及各项管理制度等,不仅在当时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也为后人研究黄河河工技术运用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
徐端任河道总督期间,主持和参与了多次黄河抢险堵口和运河治理工程,在修筑曹州大堤、郭家房堵口、黄泥嘴建坝疏淤、改建徐州十八里屯双闸等黄河、运河治理工程上,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治理方略,采取了有力的治理措施,在清代黄运治理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政清廉,廉不妄取
乾隆、嘉庆时期流行一句谚语:“黄河决口,黄金万斗。” 黄河决口后,朝廷就拨出大量的抢险经费,加上日常的岁修经费,河工经费激增,有河官在物料采购收受贿赂,贪污公款;还有河官在治河工程款拨付中冒领虚报、中饱私囊;更有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营私舞弊者,河政日益腐败,贪婪之风盛行。在这种情况下,朝廷为治理河政腐败,不得不走马灯似地更换河官,并加大对贪官的惩罚力度,如采取革职、抄家等手段。嘉庆一朝仅25年,南河总督换了12任,东河总督换了18任,平均每年都有河道总督的人选变化。这既反映一些治河官员的昏聩无能,也反映了河官的贪污腐化。
据《清稗类钞·吏治类·徐端》记载,徐端虽出身小吏之家,但其为政清廉的优良品质得到嘉庆皇帝的认可,提拔为副总河。从徐端的河道总督生涯来看,其嘉庆九年护理东河河道总督,嘉庆十一年被降为副总河,嘉庆十三年又被任命正总河,至嘉庆十七年卒于任上,一直在河道总督任上工作,这与嘉庆年间河道总督频繁更换相比,更说明他出淤泥而不染。《清史稿》还记载“与夫役同劳苦,廉不妄取”,是说徐端能舍下身段,与治河的官兵和夫役同甘苦,面对数额巨大的治河经费,从不“妄取”,坚守廉洁操守。他在《回澜纪要》中自勉道:“大工事务繁多,必合群力以襄厥成,洁己奉公,和衷相济”,这是讲在遇到黄河重大抢险和堵口工程的时候,要群策群力,更要做到洁己奉公,保证治河经费都用到工程上去,绝不假公济私。还提到“务宜公正宅心,约束家人”,强调在处理治河公务中,要做到公道正派,还要约束好自己的家人。
勤政敬业,一生清贫
徐端多年任河道总督,去世后竟至“贫无以殓”,靠朋友的膊赠才得以安葬,而且因家里没有任何积蓄,妻子的生活都无法保证。这样的情形,与那些贪赃枉法、侵吞河工经费,过着奢侈生活的官员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徐端去世后的“贫无以殓”到贪腐河官的“奢汰之极”,可以看出徐端宁可清贫,也不同流合污。从徐端的诗词中也能感受到他清贫的生活状态,他在《丙申元日》中写道:“小儿怪我不同尘,进不能寸退盈尺。岂知穷通自有命,我手可断不书乞。”面对家庭的贫困生活,面对儿子的嗔怪,徐端的回答是宁可穷困,也要坚守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他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家人要坚守廉洁底线,其恪守官德,两袖清风的节操也为后世敬仰。
徐端尽管生活贫困,但一生致力治水事业。在《回澜纪要》自序中,他自我要求:“畀以重任,兢兢自矢,每以莫能报称,夙夜滋惧,……实力殚衷,盖自二十年来,黾勉于斯矣”。他二十年如一日,肩负国家治河重任,夙夜在公,殚精竭虑,以至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
河道总督在明清两代是朝廷重臣。读书人出身的河道总督徐端选择了兢兢业业、清正廉洁,奉献毕生学识。他治河期间,无论是工程兴建,还是河工管理,都是那个时期的亮点。他也以清廉、勤政的品德名留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