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广东省河源市水务局印发《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节水规划》)。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城同志从规划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
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节水工作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5〕5号)等文件精神,长期有序推进河源市节水工作,有效落实节水减排、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并满足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河源市水务局制定了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
起草过程
《节水规划》起草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起草初稿。委托了技术单位开展全市节水建设相关的调研和前期资料收集工作。经过近7个月的调研编制,于2020年11月形成了《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2018-2030)》初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20年12月,市水务局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及省级节水专家召开节水规划评审会议,会议就规划文本进行审核,并同意通过评审。2020年12月,市水务局向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征求了《节水规划》意见。2021年1月,《节水规划》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司法审查。2021年2月19日至3月21日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告期满,没有收到社会公众的修改建议或意见。三是完成相关审查程序。根据多次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节水规划》(报批稿),并报送市政府审定。2021年5月18日,市政府七届138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节水规划》(报批稿),要求报市委审定。2021年6月中旬报送市委审定,要求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办理。
主要内容
《节水规划》在全面分析评价河源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用水水平、节水工作进展面临形势以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河源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节水潜力和水资源供需平衡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河源市现状实际和规划定位,提出近远期河源市各领域节水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重点领域节水规划的区域总体布局与主要措施,同时提出了节水法规制度及管控能力的建设任务、近远期规划实施安排及重点项目。本规划将作为河源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
一是规划范围与水平年。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全市,河源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源城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和紫金县等五县一区,面积为1.56万平方公里。近期重点规划范围为河源市区,包括源城区、 江东新区、市高新区、东源县城。
选取2018年为现状水平年(部分资料釆用最近或最新年份);规划水平年与相关规划保持一致,选取2025年为近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规划水平年。
二是规划目标。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是河源市实施水资源高效管理、形成集约高效水节约体系的总体指引,是推进河源市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上层定位之一。通过节水规划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体系;切实转变全社会 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人与水和谐相处,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规划范围用水总量控制在20亿m3,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50%;到2030年,规划范围用水总量继续控制在20亿m3,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60%。
三是规划任务。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市建成健全节水管理法制体系、节水统计制度、节水财政投入机制以及节水技术推广与全面创建活动,建立起适合河源市生态文明发展的集约高效水节约体系。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健全节水制度、提升节水能力建设,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让节水成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抓手,落实各项节水工作,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四是技术路线。本规划的总体技术路线为:在充分做好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的前提下,对河源市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用水水平、节水工作进展、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明确河源市城市节水规划的目标与任务;釆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从社会经济发展、节水潜力、水资源供需平衡等方面开展研究;以此为基础,明确区域总体布局,并提出重点领域节水规划、节水法规制度与管控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部署节水重点工程;最后进行环境影响和实施效果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