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水利厅印发2021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提出2021年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方针,全面落实《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动员全社会参与节水,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十四五”全省节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健全体制,加强节水顶层设计。切实做好立法程序和条文质量的把关,加快推进省节水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将《广东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印发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发挥节水协调机制作用,组织召开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全省节约用水各项工作。
抓实责任,推进节水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督促,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组织编制省内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全省水利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开展高校年度实际用水情况调查,继续推动节水型高校建设。开展非常规水源利用研究,因地制宜选择条件较好的项目开展非常规水利用试点。支持深圳市建设美丽中国节水型城市典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节水型城市群。
强化监管,推动落实节水刚性约束。制订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开展计划用水规范性核查。更新省、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善名录信息及用水数据,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监督检查。深入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节水评价台账管理,抽查复核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内容。制定年度节水监督检查计划,完善节水相关考核内容和指标,提高节水监督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新颁布用水定额的宣贯培训工作,强化定额在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评价和节水载体创建等过程的应用。
完善管理,夯实节水工作基础。开展节约用水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一批节水型载体标准和省级水效领跑者标准,规范节水载体和水效领跑的建设标准和程序。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标准,积极推动节水载体建设。积极发掘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进节水产业的发展,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积极推动节水统计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行业用水统计监测,做好2020年度节约用水管理年报编制。
加强宣传,不断提升节水社会意识。制定节水行为规范,唤醒和规范公众节水行为。征集设计节水形象,充分展现节水涵义,提高节水工作辨识度。摸查各地节水教育基地情况,开展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全民水情教育和节水知识科普。建立全省节水宣传联络员体系和节水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各地节约用水工作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工作中的做法和亮点。